馬保奉
改革開放時期:迎賓改革,逐步完善
1982年國賓摩托護衛隊執行迎賓任務
1984年,成立禮炮部隊
隨著1979年中美建交,我國外交事業空前發展,為適應新形勢,迎賓禮儀改革勢在必行。總的方針是,節省人力、物力、財力、時間,體現中華民族崇禮好客,注意同國際禮賓接軌。主要改革措施:
1.停止提供專機。提供專機的做法,國際上比較少見,不但花費多(70年代,我國去非洲1架專機,至少要花費60萬-70萬元外匯人民幣),而且我方還需承擔專機安全責任。當時我國能提供的專機多為蘇聯產的中小型客機。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考慮到亞非國家友好,都是窮朋友,要求我國派專機,不好拒絕。可是,進入70年代,國際民航航線四通八達,大型客機可通向世界任何角落。於是,1978年12月,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同志批准了外交部的報告:停止提供專機。
2.控制國賓訪華起數,並對在華食宿交通免費招待人數和天數做了限定。鑒於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訪華數量迅速增加,每團的人數動輒超過百人,如美國副總統蒙代爾團181人,菲律賓總統馬科斯夫人團134人等。自1980年起,中國曾數次限制外賓來華人起數、人數。自1999年2月起,按外交部規定,每年接待外國元首國事訪問不超過10起,政府首腦的正式訪問不超過6起。1999年7月1日,中國規定,在對等基礎上招待外國貴賓5天,外國元首級限18人,政府首腦級12人,超出者自費。
3.壓縮儀式規模,減少出席人數。歡迎儀式是雙邊活動,中國隻邀請來訪國貴賓的隨行人員及其駐華使館參加,自1978年10月1日起,停止邀請來賓國以外的其他國家駐華使節參加儀式。外賓抵離,中方有關部、司級官員迎送,離京時,不再舉行儀式,改由中方領導人前往賓館話別(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話別”安排,分別於1993年和1996年停止)。另外,自1989年1月起,不再安排少年兒童和青年隊伍參加歡迎儀式(2013年恢復安排80名少年參加)。
4.歡迎儀式由機場、車站移至人民大會堂舉行。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廣場(天氣不好或冬天在大會堂內北大廳)舉行歡迎儀式,突顯了舉國歡迎的政治含義,不僅官方重視,民眾也會熱情歡迎。這項改革的實際意義還在於,歡迎儀式地點改變,避免了機場(車站)往返興師動眾折騰,節約了中國領導同志和有關迎送人員時間和大量人力、物力。這一改革不僅受到外賓的歡迎,也受到廣大民眾支持,有人寫信稱贊說:“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后,我國領導人歡迎外國國賓儀式地點改在人民大會堂前舉行,給人以耳目一新之感。”這項改革於1980年9月實行。
5.恢復鳴放禮炮。自1984年2月起,恢復在“文化大革命”中中斷的為來訪外國元首、政府首腦鳴放禮炮禮儀。禮炮分別為21響、19響,與國際接軌。
6.設陪同團長。自1983年7月起,中國設置陪同團長,全程陪同國賓訪問活動。陪同團長由國務院部委正、副部級負責人擔任。可是,由於陪同團長的級別,難以做到完全一致,引起一些國家使節抱怨。還有,由於各部委負責人負擔重,難以應約作陪同團長,因而從1998年4月起,停止了派陪同團長的做法。此后,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來訪,抵離北京,一般由外交部領導、駐來訪國大使、外交部有關司負責人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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