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彭真发表了长篇讲话。这是他接手修改宪法的工作以来,了解各方面情况,看到、听到各种不同意见后,第一次系统地发表了自己对修宪工作的意见。他说:
一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修改宪法的根据,不是美国、日本,也不是新加坡。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的实际,一是历史的实际。讲历史,从本世纪以来,我国至少有四件大事是划时代的: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共产党和毛泽东领导推翻三大敌人、建立新中国;废除了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他在讲完这四个重大历史事件后说:这四件大事值得提出,要在宪法中表现和反映。二是,宪法只能写现在能够定下来的、最根本的、最需要的东西。宪法不能太简单,太简单了,远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的实际需要,要尽可能比较完备一些。能定下来的有两类,一类是实践已经检验过了的;一类是有可能和必须实现的方面。三是,宪法本身,先考虑内容,搞清实际,研究提出意见。内容定了,再仔细斟酌文字。意要称实,文要逮意。
讲话最后,彭真强调了在修宪中发扬民主的问题。他说:“我们约定,不管谁说的话,又算数又不算数,对的算数,不对的不算数;大家同意的算数,不同意的不算数,最后要经过宪法修改委员会修改,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才算数。当然,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讨论中,要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自己的、别人的、听到的、从报刊材料上看到的,党内外的、国内外的,都可以在会上讲,然后把大家认为对的意见集中起来,定型化,写进宪法修改草案。这样,才能有一个真正广泛的民主的基础,和在民主基础上较为正确的集中。”
10月5日,彭真进驻玉泉山八号楼。修宪工作班子也一齐进驻。当天,彭真即主持开会,安排了分工和工作日程。
修宪工作一启动,“序言”就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一是要不要写“序言”,从宪法修改委员会内部到各方面都有不同意见。这些材料彭真都看了。彭真是坚持写“序言”的,并就这个问题同工作班子多次讨论。看到不要写“序言”的意见后,彭真说,这个观点要不得,现在要尽快明确一条:宪法还是要写“序言”。为什么要写“序言”,他在不同场合多次讲过自己的意见。他说:就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而言,有一些重要内容需要在宪法中表述出来,但又不适宜在宪法的条文中表述。比如,中国的历史,四项基本原则,国家的任务,统一战线,民族政策,对台湾的政策,国家的外交方针等,就需要通过“序言”表述。
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彭真主持“序言”的起草,经历了一个反复推敲、修改的过程。如何叙述中国的历史,开始时意见不完全一致。有人主张详细些,有人主张简略些。工作班子起草的叙述历史的那一部分,先后有几种写法,不断地调整修改。彭真在仔细研究了不同的写法后,提出了一个原则:宪法要写历史上的大事,不能事无巨细,要把重点放在近代以来。
与叙述历史密切相关的,是如何在“序言”中写四项基本原则。从宪法修改委员会收到的意见中,对这个问题有三种主张:一是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不应写入宪法。二是四项基本原则不但应写入宪法,而且应当写入宪法条文。三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应该写入条文,党的领导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则不宜写入条文,写入“序言”比较合适。
当时,确有相当多的人不赞成把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条文。彭真是坚决主张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宪法的。11月12日,他在玉泉山与胡绳、王汉斌、顾明等研究起草“序言”时,集中地讲了他的意见。他说:1954年党的威信很高,党、团员在群众中真正起模范作用,那时党的领导要怎么写就怎么写。现在不同,北京选举时,有的学校学生以非党员做竞选纲领,这在1954年、1964年不可能发生。理论工作务虚会时,小平讲“四个坚持”,有些文艺界负责同志一直到鲁迅纪念会前,不讲“四个坚持”。你讲社会主义优越,他讲三个小老虎(台湾、新加坡、南朝鲜)比你收入多,比你发展快。这个问题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