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憲法修改委員會討論憲法草案稿
1982年2月27日,憲法修改委員會在人民大會堂南段一樓會議廳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憲法修改草案討論稿。從3月9日開始,憲法修改委員會分三個組,依憲法的結構順序即“序言”、“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幾大部分,進行討論。秘書處先后出了16期簡報,綜合反映和交流委員們的發言和意見。
委員們和列席的人員,對討論稿的總體內容和結構基本是肯定的,尤其對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提到“國家機構”之前,得到了大多數人贊許,一致認為這個改動恰當、很好,從憲法上突出了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思想。
對把“四個堅持”寫入“序言”,雖然還有不同意見,但總體上是贊成的。丁光訓委員認為,“序言”中對黨的領導問題的表述,“與1975憲法和1978憲法相比,全部去掉了字面上的硬性規定(‘公民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強加於人的意味沒有了,黨的領導形象更高了,不是低了”。
對討論稿中關於擴大公民權利、擴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恢復設立國家主席、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賦予省級地方立法權等規定,委員們和列席人員都給予了積極、肯定的評價,表示贊同。不同意見和修改意見有上百條,較多地集中在幾個問題上:一是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規定﹔二是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宗教界人士提了修改意見﹔三是關於國家領導人的任期的規定﹔四是關於“國家主席統帥武裝力量”的規定。
3月16日,分組討論結束后,彭真發表了講話。他說,這次會議開始時,我曾說過,對秘書處提出的憲法修改草案(討論稿),可以增,可以減,可以修改,也可以推翻。今天上午同各組召集人和秘書處同志們商議,現在開憲法修改委員會全體會,首先請大家考慮,這個稿子是否大體可用?是否可以作為修改的基礎?有沒有提出新的草案的?(彭真巡視全場,會場沉靜,表示沒有新草案提出)沒有。那麼就以秘書處提出的稿子作為基礎進行修改。
彭真說,修改的任務很繁重。憲法既要簡要,又要能在全國普遍適用。這個討論稿怎麼改?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960萬平方公裡加海域,10億人民,各地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很不相同,發展很不平衡。要從這個實際出發,吸收歷史的和外國的經驗教訓。拿什麼做標准?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當然,有些問題要照顧少數,例如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眾哪怕很少數人,隻要不破壞國家的統一,不搞損害人民利益的活動,那就要保護。
彭真強調,憲法是大家制定,大家修改,大家遵守。不能主觀、不能疏忽、不能粗心大意、不能自以為是。這是中國人民的大事。他提出,大體用20天左右的時間進行修改,4月5日左右開第三次會議,爭取4月中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交全民討論。
從3月16日到4月上旬,20多天的時間裡,彭真住在玉泉山,集中精力研究、處理修改憲法中的問題。據工作人員記載,這段時間,彭真同秘書處工作人員和有關方面領導干部研究修憲問題,達12次。在此期間,在彭真主持下,秘書處根據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的意見,中央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同志的意見,對憲法修改草案(討論稿)進行了反復修改,大小問題的修改有83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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