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寿春
抓准要害,着力营造“不敢腐败”的威慑氛围
(一)处理昏官,警示全党
严重的官僚主义恶习,不仅会贻误工作,而且往往成为某些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发生在武汉市的“纪凯夫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在工作中犯有严重失职等错误,1950年9月有人匿名写信给毛泽东进行检举,。中央要求武汉市委负责处理,市政府把检举信转给卫生局查处。宋瑛得知后,认为写信人“动机不纯,有意破坏”,并猜测这是市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纪凯夫所写。副市长周季方支持宋瑛追查举报人。恰在此时,第二医院发生保险柜公款被盗案件,周季方、宋瑛等人又蓄意嫁祸纪凯夫。市委领导人偏听偏信宋瑛的报告,市公安局将纪逮捕并长期拘押逼供;接着又逮捕配制盗款所有钥匙的铜匠,逼供歪曲真相;然后进一步将盗窃说成是“政治阴谋”,诬陷纪凯夫是“特务”。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纪委和武汉市纪委在了解真实情况后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人民日报》还在1951年9月11日于“党的生活”专栏发表文章,公开批评宋瑛、周季方压制民主、侵犯人权的严重错误,但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同年10月,在中央纪委的直接干预下,由中南局纪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这个严重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案件被揭发后,除宋瑛被依法定罪外,对其他有关人员也作了严肃处理。1952年2月3日,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一致同意中南局的处理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德峰和市委副书记谢邦治等有关负责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责令市委书记张平化代表市委公开作自我批评并降为副书记;同时决定改组武汉市委和市政府,由李先念任市长,王任重任副市长。《人民日报》于2月16日以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个消息,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使各级领导干部受到了很大震动和深刻教育。
官僚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危害也造成了明显的恶果。1950年头三个月,全国煤矿曾发生过10次重大事件,尤以“宜洛矿难”死伤人数最多、损失最大。同样与领导干部的严重官僚主义有直接关系。2月27日晚6时45分,国营河南新豫煤矿公司所属宜洛煤矿李沟矿井发生爆炸,被炸面积10600平方米,占井下工作面的三分之一以上。那时,宜洛煤矿没有专业的救护队伍,技术条件也很落后。事故发生的当晚,下井救援的矿工们既没有安全帽,也没有矿灯,硬是摸黑轮番下井,救出58人。洛阳行署、宜阳县和当地驻军派来了医护人员。公安、部队也到矿区维护秩序,以防敌特趁机破坏。政务院得知事故信息后,随即由监察委员会派彭达等3人组成检查小组,会同中南军政委员会核查该矿管理情况,追究矿难原因,提出善后处理办法,以便通报全国,引起各地矿区的警惕。经查,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煤层中含大量沼气,工人在井下划火柴吸烟引起爆炸。再加上该矿工务科副科长张保三和带班班长毛得才,平时带领工人集体偷煤,破坏矿井设施,爆炸引起煤层棚柱多处倒塌,阻塞巷道,更增加了抢救的困难。直到4月22日运出最后一具遇难者尸体,共计造成174名矿工死亡,39人伤残,经济损失折合小麦约180万斤。结论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不到半年发生的第一起最大、最重、最惨痛的安全责任事故。”
为了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故,周恩来于6月2日主持召开政务院第35次政务会议,认真讨论监察委员会对这一矿难的通报和处理意见。他严肃指出,宜洛煤矿灾变事件之所以提到政务会议上来讨论,是因为这不只是一省一地的事,而是带有全国性的问题;也不只是煤矿方面的事,而是全国各种矿区都可能发生的事。他列举1949年以来东北、华北、山东等地矿区死于灾变的共有16900人(不包括宜洛煤矿死亡人数),不仅影响了工人的安全,而且使国家的财产遭受损失。因此,今后对矿区的灾变问题,不能只是消极地对失职者给予处罚,同时还应当积极地想出改进的办法。这次政务会议经过讨论,认定新豫煤矿公司经理盲目发动竞赛,不顾安全,在领导上与实际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应予撤职,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宜洛煤矿工务科的副科长、带班班长等7名失职人员分别给予开除、撤职或交司法部门惩办。同时决定对河南省工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和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干部给予撤职或记大过处分;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吴芝圃和副主席牛佩琮也因任用干部不当、对宜洛煤矿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给予警告处分。会议还决定将这次灾变事件的情况和处理通报全国,要求必须纠正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错误思想,建立保安组织和制度,改善煤矿设备和采煤方法等。这次政务会议精神的贯彻,不仅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且对教育广大干部提高责任心起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宜洛煤矿本身此后60多年来,再也没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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